随着社会主义旗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的经济格局和社会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突出表现为,各种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客观上对团组织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西苏来讲,当前在全旗范围内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等新经济组织迅猛发展,律师事务所等新中介机构和公益性、福利性新社会团体也得到了一定发展。据统计,目前全旗已有各类新经济组织24户,其中符合建团条件(指团员至少有3人)的应建团数为8户,现已建团数1户,在应建团单位中建团率为12.5 %;新经济组织中从业人员超过1100人,据测算其中14-28周岁青年近360名。全旗已有各类社会团体2家,在这些单位中,建团空白点现象较为严重,已建团组织数几乎为零。 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聚集着大量青年。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要积极发挥好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强化党在青年中的影响,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建团和团建工作,扩大共青团对青年的组织覆盖。 工作现状 近几年以来,全旗各级团组织按照旗委的有关精神,在党组织的关心和领导下,对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的建团和团建的新途径、新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大胆探索新的建团方式 总结目前基层建团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主体型建团,在某一区域(如私营经济城或工业园区等)的一家较有影响力的主体单位中建立团组织,牵动周围企业建团和吸纳团员青年参与。二是联合建团,指对团员人数不足3人的,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社区的团组织负责建立起各个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合团组织。四是居住地建团,指在团员青年相对集中的居住地建立团组织。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团的活动许多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探索适合实际情况的团建工作有效方式,较好地处理了开展活动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生产秩序的关系。具体主要做法有两条:一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脱产与业余相结合。活动一般以业余为主,活动时能集中则集中,不宜集中则以小型、分散为主。二是紧贴青年的实际需求。团支部在开展每一次团活动前,都主动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活动吸引更多的团员、青年,有效提高了团活动对团员青年的吸引力。实践证明,这些新型的活动方式和有效的工作方法,适应“两新”组织的特点,贴近实际,能形成较好的工作效果。 问题及成因分析 当前,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建团和团建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管理关系正在逐步理顺。但是,“有团员无组织”现象还较为普遍,和新时期党加强青年工作的要求相比,与巩固党在青年中的执政基础的要求相比,仍然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1.团组织覆盖面不广,空白点多。调查发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团空白点,主要集中在无上级主管单位、国有资产不占控制地位或无国有资产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特别是集中于私营企业和无专职人员、规模较小的民办社会组织中。就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一是建团责任制不清。由于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成分较为复杂,类型多样,特别是无上级主管单位占相当比例,故归口管理划分的标准难以确定,对一些企业究竟是应该条管还是块管,属资管理还是属地管理,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使得各级团组织在建团问题上,要么是无从入手,要么是相互推诿。二是由于大多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国有资产控制力较弱,故使得对国有资产控制力强弱有较大依赖的团组织难以进入。实践中,建党、建团工作的难易往往与国有资产控制力的强弱呈同向变化,而对于大多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而言,国有资产控制力较弱,甚至一点也没有,建团工作就有相当的难度。三是小型、多变、散乱的企业特点,使得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建团工作举步维艰。 2.团的作用、影响不平衡 调查表明,在一些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团的工作作用和影响发挥较好;而在一些国有资产不占控股地位或很少的新经济组织中,即使建立了团的组织,团活动不正常,对青年缺乏实际影响力的现象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组织,无活动”,如一些人才交流中心所建立的团组织,由于团员难以集中而长期不开展团的活动,不过团内组织生活;二是“有活动,无内容”,不少单位在开展团的活动时,往往是走走形式,摆摆架子;三是“有内容,无针对性”,团的活动内容与青年实际需求不适应,与企业特点不相配。总之,一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团的工作内容不实,流于形式,缺乏实效的现象还比较显著。 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思想不统一,认识不一致,一些团组织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团建工作的开展存在畏难情绪。如在一些私营企业中,担心开展活动会招致老板反对,招来麻烦。二是一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往往照抄照搬传统国有企业的团的工作形式和方法,不切合实际,因而效果也不佳。三是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青年的“社会人”特征明显,如青年的求知、长才,往往是通过社会化的方式来实现。这就使得“单位团”的工作内容与“社会人”的青年需求产生了差异,团的工作内容不能满足青年的实际需要。 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团旗委的总体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新时期党加强青年工作的要求,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在青年群众中的执政基础,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突破口,通过完善团的组织体系,大力发展青年社团组织,开展教育性、服务性、青年性工作,扩大共青团在"两新"组织中的覆盖率,努力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青年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当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用1-2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凡是有党组织、符合建团条件的地方,100%建立团组织,努力做到有青年的地方就有团的工作,有团员的地方就有健全的团组织,有团组织的地方就有团的活动和影响。 二、积极探索团建工作的多形式开展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出发,与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相结合,以经营地为主,按照“党团联系、行业联系、区域联系、社团联系‘等原则,依据’先党团对口、后属资管理、再属地管理”的顺序,明确工作责任制,进行多种建团方式探索。 1. 单独建团。对那些符合建团条件的“两新”组织,应单独建团。 凡是有党组织的,按照党团对口原则,由该单位的党组织或由其上级党组织的同级团组织负责建团。凡是无党组织的,按照属资管理的原则,由该单位的出资方单位团组织负责建团;如有两个以上出资方单位,则由主要出资方单位的团组织负责建团;如出资方单位都无团组织,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新经济组织所在地区的团组织负责建团,并由旗团委组织负责指导、督促工作。 2.联合建团。对那些一时不符合单独建团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可以进行联合建团。团员人数不足3人的新经济组织,按照地域相邻原则,进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地区的街道团工委、乡镇团委负责筹建新经济组织综合团委,广泛吸收区域内的新经济组织参加,进行联合建团。 3.社团联系。对一时难以符合建团条件,但青年,特别是优秀青年和高层次青年相对集中的新经济组织,要按照条管与块管的隶属关系,依托社区开展各类学习型、兴趣型、志愿型活动,团结和联系广大青年,使团的活动和影响有效覆盖到所有的青年。 新社会组织的建团工作,以注册地为主,由其分别所属业务主管部门的团组织对口负责。符合建团条件的,都要建立团组织。目前尚不具备建团条件的,要依照区域或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谁兴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指定分工联系的团组织。 三、切实提高团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我们要明确“两新”团组织的根本任务:为党团结和联系青年,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把党的要求切实落实到青年中去,巩固党在青年中的群众基础,不断为党培养后备人才。 在工作内容上,一是坚持开展教育性工作,提高团组织的影响力。针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青年利益多样化、价值观念多样化、成才方式多样化的特点。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青年,坚定他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着重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青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他们努力把实现个人价值、个人目标同实现国家、民族的共同理想相统一。同时,还要主动积极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把党的主张、党的影响落实到青年中,协助党组织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开展服务性工作,提高团组织的渗透力。团组织要关心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关心青年的健康成长,关心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具体利益,积极配合工会组织,代表青年积极协调企业与青年的关系;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拓展业务等中心工作,发挥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青年成才、求知、致富服务。三是开展青年性工作,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团组织要开展适当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大力发展一些适应青年需求、单位实际的青年社团组织,营造一种健康的青年文化氛围,反映青年一种健康的身心,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 在活动方式上,要坚持渗透、融和的原则,可以“业余、小型、分散、灵活”为主,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团的活动与经济活动相结合,团的独立性与工团联合性相结合,相对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
共青团苏尼特右旗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