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
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是保护母亲河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展示和检验保护母亲河行动成果的重要窗口,是感召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与国家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
为贯彻落实内保办发[2007]1号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保护母亲河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质量,通过一个个保护母亲河工程项目,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引导更多的社会群体奉献爱心,踊跃投身全盟生态环境建设,盟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对已建和在建的保护母亲河工程进行全面梳理,有关要求如下:
1、规范管理。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相继出台的《关于“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绿色希望工程)基金”管理的暂行规定》、《保护母亲河工程全国资助项目造林作业检查验收细则》、《保护母亲河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对保护母亲河工程的资金使用、检查验收、日常管理等工作作出了详尽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本地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的管理,把内业和外业、成果保存和工程建设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规范,确保保护母亲河工程在建设、管理、成果保存等环节万无一失,真正建设一批生态环保的示范工程。
2、打好基础。工程项目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建设成果的取得必须通过长期努力。各地要把工程建设列入农村牧区共青团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扎扎实实地做好基础工作。旗县市(区)级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既要做好本级工程建设工作,也要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的责任,并做好各级工程项目建档备案工作。
3、建设青少年绿色家园。各地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按照“区域固定、交通便利、规模适中”的原则,在原有青少年生态园基础上,大力兴建各级青少年绿色家园,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将家园建设成为青少年生态教育、劳动实践、素质拓展、休闲观光、环保交流等多项功能的基地。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将在年底对各地青少年绿色家园进行评选表彰对于开展情况良好,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项目予以资金奖励。
4、按要求上报材料
请及时上报各地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情况总结和登记表(见附件1),上报已建青少年绿色家园的详细情况(见附件2)。将材料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附件发至盟团委青工农牧部。
联系方式:8214204
电子邮件:xlglmtwqn@126.com
附件:1、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情况登记表
2、青少年绿色家园情况登记表
锡林郭勒盟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
200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