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团委根据上级项目办有关规定及县委、政府有关优惠政策,要求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优惠政策,为志愿者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提供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享受与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和休假待遇;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县项目办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因服务单位原因使志愿者受到伤害的,应受到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待遇;服务期间志愿者发生意外或伤病时,服务单位要妥善安排、及时治疗;要为志愿者配备一辆自行车;要每年为志愿者报销一次探亲差旅费。并不定期深入各用人单位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