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团委、教育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工商联,各高等院校团委(学工处):
根据今年自治区高校招生计划,全区共招收大学生11.45万名,其中有近3万贫困大学生,占新招大学生总数的25%左右。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加强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精神,自治区团委、教育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工商联、青基会联合向社会推出“学子阳光——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计划”。通过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台和内蒙古晨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措资金,用于资助在全区高校就读的优秀贫困大学生。主要以建立“学子阳光基金”的形式,向社会募集捐款,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部分学习费用,扶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一、资助范围
内蒙古籍的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一年级大学生。
二、捐款标准
1、一般性捐款:不限款额,统一安排为“学子阳光助学金”或“学子阳光奖学金”。
2、“1+1”结对助学金:分为2000元/名(一次性)、4000元/名(两年,第一学年3000元,第二学年1000元)、5000元/名(四年本科)三个标准。
3、专项基金:捐款20万元以上,捐赠者可命名。例如:《内蒙古晨报》结合自身的优势,在“学子阳光基金”内建立“内蒙古晨报‘阳光奖学金’”(简称晨报阳光奖学金),通过创办“校园周刊”和向社会募集捐款筹集资金。
三、结对方式
“1+1”结对,捐赠者捐资后,与受助学生建立联系。
四、捐赠程序
1、社会各界捐赠者向“学子阳光”项目捐赠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手续:
(1)到青基会直接办理捐款手续
联系电话:0471-6686710 6687283
(2)通过邮局汇款
通讯地址:呼市呼伦南路118号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邮 编:010010
(3)通过银行划款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市新城支行
账 号:800303170608091001
户 名: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捐赠者实施捐赠后,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捐方开具专用收据,对大额捐赠者(单位、集体10000元以上,个人5000元以上)颁发荣誉证书。
五、受助生选拔
1、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考入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人民币(含)以下;
(2)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4)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但属重点建设院校录取的学生优先,其余依入学成绩择优资助;
(5)第二学年申请时,第一学年总成绩在全班排名前三分之一(含)以内。
2、申请“学子阳光”的贫困大学生须向录取高校或盟市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3、填写由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统一编制表格,学生所在中学或乡镇、街道向本盟市或高校团委推荐;
4、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并确定受助学生资格。六、结对工作
捐赠者实施捐赠后,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办理结对手续,将“学子阳光”奖学金按学年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同时为捐受双方发放结对资助卡。
七、项目监督
1、机构监督: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与本项目有关的盟市团委、高校“学子阳光”奖学金实施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2、捐赠者监督:参与本项目的捐赠者有权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通过结对卡与受助学生建立联系,对本项目监督;
3、社会监督: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学子阳光”项目进行审计,定期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新闻监督:新闻单位通过对“学子阳光”项目实施情况的采访、宣传、追踪报道,对本项目监督。
附表:
1、“学子阳光”奖学金申请表(大学·第一学年)
2、“学子阳光”奖学金申请表(大学·第二学年)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04年6月11日
附表1:
“学子阳光”奖学金申请表(大学·第一学年)
内蒙古青基会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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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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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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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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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汉语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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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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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毕业
学校 |
盟(市) 旗(县、市、区)
学校 班级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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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高等院校(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院校 系 专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区号 电话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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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接受希望工程资助 |
曾接受助学金资助□/ 曾就读于希望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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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保送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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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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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批本科录取分数线 文科□/ 理科□ |
曾获旗县级以上何种奖励(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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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情况 |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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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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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均收入 |
600元以下□/ 601-800元□/ 801-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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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孤儿
(含单亲子女)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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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奖学金账户信息 |
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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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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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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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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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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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评语及高中毕业学校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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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级教育部门(高校教学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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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高校)团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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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青基会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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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项 |
1、申请条件: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人民币(含)以下,申请时未获得其它奖(助)学金。
2、奖学金准分为:2000元/名(一次性)、4000元/名(两年,第一学年3000元,第二学年1000元)、5000元/名(四年本科)三个标准。
4、内蒙古自青基会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8号;邮编:010010;联系电话:0471-6686710/6687283;E-mail:neimeng@cydf.org |
本表一式三份,高校、盟市希望工程工作机构、自治区青基会各留一份。
附表2:
“学子阳光”奖学金申请表(大学·第二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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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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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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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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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汉语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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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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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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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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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
学校 |
院校 系
专业 班级
邮政编码 E-mail
区号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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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奖学金
账户信息 |
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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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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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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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是否担任班、校、学生会干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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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评语及
学校推荐意见 |
上学年 |
主要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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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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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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