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学子阳光”筹资资助活动的函
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999年9月,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等四家单位联合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以扶助首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为主旨的“学子阳光”扶助项目。
八年来,学子阳光项目已成为北京地区乃至全国的名牌公益项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已经累计接受社会捐款近1160余万元,资助学生4100多名。该项目形成了学生资料收集、捐款筹集发放及捐方服务反馈等一系列较完备的工作体系,并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和“一对一”资助方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根据全国各地考入北京各高等院校贫困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加的现实,我单位决定今年推出针对全国各地考入北京一类高校家庭贫困的大学生的筹资资助工作。
希望贵青基会能与我单位合作,对贵省家庭经济困难、考入北京一类高校的大学生进行帮扶。
妥否,请回复。
联系人:殷玥 李春风
联系电话:(010)66110002 66110004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
2007年6月13日
附:1、《2007年全国各地学子阳光实施方案》
2、《学子阳光助学金申请表》
3、《学子阳光助学金申请人须知》
2007年全国各地学子阳光实施方案
一、 活动时间:2007年7月-----2007年9月
二、 资助标准:一对一资助4000元/人/年
三、 受助学生标准
1、 家庭贫困,家庭收入低于本省平均收入水平,以农村学生为主;
2、 考入北京一类国家高等重点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没有受到其它资助。
四、 受助学生申报流程
1、7月中上旬,各省青基会收集受助学生文本资料,在录入我
中心网站学生资料库后,把学生文本资料快递到我单位。(文本资料包括:《学子阳光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学子阳光助学金申请人须知》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2、我单位在收到学生文本资料后,对学生网上资料进行审核。
3、7月15日-8月5日,将确认合格学生的资料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资助。
六、各省青基会也可对本省所上报的学生自行进行捐助,但需及时以书面方式告之我单位,双方及时沟通,以免学生受到重复捐赠。
七、学生领款流程
我单位将在受助学生到达北京的学校报到后进行发款,发款的形式为学生本人到我单位领取现金为主。
1、 学生受到资助后,我单位会以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由各省
青基会通知学生本人来我单位领款。
2、 学生来我单位领款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原
件,以便我单位备案。
八、备注
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殷 玥:(010)66110002 13910800002
李春风:(010)66110004 13146617077
2、后台管理网站网址及联系人
http://www.bjydf.cn/manager/
金石开:(010)66131718 13691525050
学子阳光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编号 填表日期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印制
|
个人基本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民族 |
|
照片 |
|
籍贯 |
|
|
家庭地址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
手机 |
|
|
毕业中学 |
|
科别 |
|
|
高考成绩 |
科目 |
|
|
|
|
|
总分 |
|
成绩 |
|
|
|
|
|
|
|
申报高校 |
|
|
录取高校 |
|
专业 |
|
|
家庭基本状况 |
申请理由 |
(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现状,家庭成员生活、工作等状况) |
|
|
家庭人口 |
|
子女数 |
|
|
收入来源 |
|
家庭收入 |
/人/月 |
|
推荐意见 |
高中校综合评定:
(公章)
推荐人: 电话: |
区县团委意见(公章):
经手人: 电话: |
|
审核意见 |
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意见 |
经手人:
联系电话:
(公章)
|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
意见 |
(公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留言,文体不限。要求:以如何面对经济、生活及学习中的困难为主,展现自身成长历程,内容真实,千字左右。
题目: 我的故事
姓名:
正文:
(可另附纸)
“学子阳光助学金”申请人须知
“学子阳光——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扶助项目”是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及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于1999年联合向社会推出的公益项目,主要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措资金,向社会募集捐款,用于资助考入大学的首北京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帮助解决部分学习费用,顺利完成学业。
一、“学子阳光助学金”的特点:
1、“学子阳光”项目助学金主要来自个人、企业和团体的无偿捐赠;
2、该项目资助的主要方式是“1+1”资助;
3、“学子阳光”助学金为个人申请,省青基会审核;
4、助学金是一次性资助,重点缓解新生入学困难,部分学生会获得捐款人持续资助。
二、“学子阳光助学金”的资助范围
1、家庭困难、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高考成绩在一类分数线以上,已被北京范围内国家高等重点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没有接受其他项目的资助。
三、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
1、申请表相关内容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不能由他人代填;
2、如实汇报家庭困难情况和学习成绩,表格内容要真实;
3、及时主动向本省青基会上报高考成绩和录取信息;
4、积极配合媒体的采访宣传,愿意在媒体上刊登姓名及照片。
四、受助后的责任和义务
1、收到捐款一周内,按照我机构提供的联系方法与捐款人联络,汇报得到资助金的数额和时间,对捐方表示感谢,并与捐方保持联系;
2、严禁个人直接向捐款人索要任何援助;
3、入学后,请及时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宿舍电话及手机)本省青基会、所在学校、北京青基会和捐助者;
4、学生受资助情况,我机构将反馈到学生所录取高校助学金管理部门;
5、学生就业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向希望工程捐款,回报社会。
如申请人明确并接受了以上所列条款,请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签字:
申请 日 期: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